會員大會由會員代表組成,下設理事會及監事會,理事會置理事 27 人,推選理事長 1 人、副理事長 3 人。監事會置監事 9 人,推選召集人 1 人。 理事會之下設秘書處,置秘書長 1 人,副秘書長 2 人,負責辦理理監事會決議事項的執行、會員招收、協助理事長處理會務及推動年度工作。理事會得設指導委員會及特別顧問,指導會務之拓展。 理事會下設產業政策、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、國際事務、兩岸事務、獎章及技術聯盟等六個委員會,各委員會由理事長聘召集人 1 人、協同召集人 1~2 人,協助推動化學科技產業發展工作與活動。